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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f-Determination Theory 自我決定理論

自我決定理論

自我決定理論(Self-Determination Theory)是由心理學家愛德華·迪西(Edward Deci)和理察·萊恩(Richard Ryan)提出的一個心理學理論,用於解釋人類的動機和行為。

自我決定理論強調人們對於自主性和內在動機的需求。根據這個理論,人類有三種基本的心理需求,它們對於個體的幸福感和心理健康非常重要:

自主性(Autonomy):自主性是指個體對自己的行為和生活目標具有自主控制和自我決定的能力。人們希望能夠自由地選擇和控制自己的行為,並感受到自己的行為符合內在價值和興趣。

聯繫(Relatedness):聯繫是指個體對他人的歸屬感和關係需求。人們渴望建立和維護有意義的人際關係,並感受到他人的支持、理解和關愛。

能力(Competence):能力是指個體對於自己能力和技能的感知。人們希望感覺到自己能夠完成具有挑戰性的任務,並獲得成就感和自信心。

根據自我決定理論,當這三種基本需求得到滿足時,個體會體驗到更高的動機水平、更好的心理健康和幸福感。相反,如果這些需求受到阻礙或無法滿足,個體可能會感受到壓力、焦慮和不滿足。

自我決定理論的應用非常廣泛,包括教育、工作、運動、心理治療等領域。這個理論提供了一個框架,幫助我們理解人們的動機和行為,並設計相應的環境和支持,以滿足他們的基本需求,促進個人的成長和發展。

Reference:

Deci, E. L., & Ryan, R. M. (2012). Self-determination theory. Handbook of theories of social psychology, 1(20), 416-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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