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克亞當斯人格理論
麥克亞當斯人格理論(McAdams Personality Theory)是由美國心理學家丹尼爾·麥克亞當斯(Daniel McAdams)提出的一個人格心理學理論,用於解釋和理解人類的個體差異和人格發展。
麥克亞當斯人格理論強調了個體敘事的重要性,認為個體通過自己的生命故事和敘事方式來構建和表達自己的人格。該理論認為,個體的人格是在社會和文化背景下形成的,並受到個體自身的動機、價值觀和認知過程的影響。
麥克亞當斯人格理論主張人格是由三個層次組成的:
性格特徵(Dispositional Traits):這是個體的相對穩定和一致的人格特質,它們在不同的情境和時間中都能表現出來。性格特徵可以幫助描述一個人的基本性格特徵,如外向性、神經質等。
特質實踐(Characteristic Adoptions):這是個體關於自己的生命故事和個人身份的敘事。個體通過將自己的經歷、價值觀和目標融入自己的敘事中,以及他們在特定情境下的行為,來理解和詮釋自己的人格。
叙事身份(Narrative Identity):通過整合對個人故事、訪談和問卷的內容分析,詳細描述一個人的人格。這包括從個體的個人故事中提煉出的信息,以及對他們的訪談和問卷回答的綜合。
麥克亞當斯人格理論強調了個體在自我敘事中的重要性,將人格視為一個動態和發展的過程,並強調了人格的多樣性和多維度性。
Reference:
McAdams, D. P., & Pals, J. L. (2006). A New Big Five: Fundamental Principles for an Integrative Science of Personality. The American Psychologist, 61(3), 204–217. https://doi.org/10.1037/0003-066X.61.3.204